榮老寫的文章,談學術書評的價值、寫法與注意事項,還是蠻到位的,貼在此處供大家參考。
什麼是最理想的學術書評丨榮新江
凡是從事學術研究的人,或是接受過研究生、本科教育的人,肯定都有寫書評的經歷。但是究竟什麼樣的書評才是合格的書評,並不是每個人都清楚。如果你未來還要繼續寫書評,並且還在為寫書評而發愁,那就趕緊來看看今天這篇文章吧。在文章中,北大歷史學系榮新江教授將告訴你如何寫作一篇好書評。
我喜歡讀書評,也喜歡寫書評。本著以文會友的原則,我寫了這麼多年的書評,批評了不少著作,我沒有得罪什麼人,而換來的是更親切的友情。這樣的一種做法,其實也是中國學術古已有之的傳統,如乾嘉學派的重要學者錢大昕就曾在給王鳴盛的《答西莊書》說:“學問乃千秋事,訂訛規過,非以訾毀前人,實以嘉惠後學。但議論須平允,詞氣須謙和,一事之失,無妨全體之善,不可效宋儒所雲‘一有差失,則餘無足觀’耳。” 現今研究生的科班訓練,除了要會寫論文和專著,也要會寫書評和劄記。而要做一個真正現代意義的學者,特別是要學會寫書評,寫真正意義上的書評。
一、中西方書評制度的差異
書評是一本學術雜誌中舉足輕重的部分,西文學術期刊的主體是論文(Article)和書評(Review),論文往往只有幾篇,涉及的範圍不夠廣。對讀者來說,更重要的有可能是書評,因為書評才能真正反映這本刊物所涵蓋的各個方面。我們翻看一本雜誌時所獲取的知識,有時並不在於論文,而在書評,這是和西方學術刊物的書評制度相關聯的。
因為中國學術期刊一直沒有建立起良好的書評制度,所以一本雜誌中,主體是論文,書評只占極少的篇幅,甚至沒有書評。雜誌中所發表的書評涵蓋的方面不廣,大多數書評是一些對所評之書的概述和誇獎,沒有提供更多的資訊,所以一般也不受讀者重視,只受作者和出版社的重視,因為其中一些書評是作者或出版社編輯找人寫的。
西方學術刊物的書評制度是這樣的:每個學術出版社出版一本學術專著後,都要寄給權威的學術期刊,由期刊主編挑選其中值得評的書,去約請與該專著研究領域相關的專家來撰寫書評,同時也就把這本書送給寫書評的人。這種由雜誌自身來選擇權威專家的做法,很好地避免了由作者本人或出版社的責任編輯把自己寫的書或編的書送給書評作者,因為後者必然產生人情稿子。所以,我們在西方經常遇到的事情是,一個學者出版了一本新書後,都在提心吊膽地等待書評的發表,而他或她並不知道書評都是誰在寫,更不能干預書評作者寫什麼。我在耶魯大學時,某一天見到韓森(Valerie Hansen), 我說《守護神》(Numen)上有一篇你的Negotiating Daily Life in Traditional China: How Ordinary People Used Contracts, 600-1400(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5)的書評,她趕快跑去看。足見書評在西方作者眼中有著與中國不同的學術意義。
因為書評是由雜誌約請的專家撰寫的,所以主動權牢牢掌握在雜誌自身手中,雜誌也把自己所發表的書評水準,看作是該雜誌的學術水準,這樣的一種學術認定的結果,是雜誌要約請權威來寫稿,而不接受書評投稿。我們常常看到在一些刊物的約稿通知裡面說,書評不接受投稿,如果你特別希望評某本書的話,必須先和主編聯絡,在得到主編的同意後,才能撰寫。同時,由於雜誌對自己發表的書評水準的認定,所以一般來講是不接受反批評的。你可以在其他刊物上發表商榷文章,但在發表書評的刊物上是不行的,即使你的反批評很有道理,一般情況下也是不給刊登的。這種做法有點霸道,但實際上是為了一個雜誌的正常運作,因為你一旦發表了反批評,則必然引起書評作者的再度反批評,這樣你來我往,批評文章越來越多,文字越來越長,那麼這個雜誌的篇幅就大量被占掉,而批評雙方有時也從學術爭論發展到意氣之爭,降低了雜誌的學術水準,這樣下去雜誌是無法辦的了。
在中國,大多數刊物沒有這麼嚴格的書評制度。比如幾年前《歷史研究》發表了葛劍雄、曹樹基先生評社科院人口史的一本書 ,很有分量,是中國學術界少有的書評,雖然有些話用詞過於激烈,但仍給中國學術界帶來一股新的氣息。但是因為《歷史研究》沒有規範的書評體制,很快就發表了反批評文章 ,這其實是否定自己。所以,發表書評的雜誌是不能夠發表反批評的,但並不反對書的作者在其他地方發表反批評的文章。
當然,西方雜誌賦予書評作者的這種話語權,有時也被利用來作為攻擊他人的手段。比如《哈佛亞洲學報》(HJAS)第58卷第1期(1998年)發表的貝格利(Robert Bagley)撰寫的長篇書評,用十分激烈的言辭批評巫鴻(Wu Hong)《中國早期藝術和建築中的紀念性》 一書,指作者書中表現了至今沒有改造好的“中國劣根性”!對於這樣一篇學人看了都覺得超乎學術的“毀滅性的批評”,《哈佛亞洲學報》就是不發表巫鴻的反批評,最後還是李零先生出面,在劉東主編的《中國學術》第2輯(2000年)中,同時發表貝格利的書評中文翻譯和巫鴻的答辯文章 ,讓讀者自己看看誰有理。《哈佛學報》的這篇書評是個特殊的例子,背後有很複雜的原因。一般來說,西方學者寫書而受到批評,已成習慣,一般不會引起意氣之爭。貝利(H. W. Bailey)教授集畢生精力所編的《於闐塞語詞典》 出版後,其弟子恩默瑞克(R. E. Emmerick)在《印度伊朗學刊》(IIJ)第23卷(1981年)上撰寫書評 ,指出其不足之處。但這並沒有影響二人的交情,貝利每年過生日,恩默瑞克都要從漢堡趕往劍橋去祝壽。1985年我前往劍橋拜訪貝利教授時,他告訴我當今執于闐文研究牛耳者為恩默瑞克,並介紹我到漢堡去找他。
在中國書評體制不健全的情況下,一旦一個作者的書受到批評,有時會被某些人利用這些書評來攻擊作者,使得作者的職稱評不上,甚至分配房子、提升工資也受影響。有時再加上報紙、網站的炒作,使得問題更加複雜。要知道,在西方的雜誌裡,往往是值得評的書才被安排來寫書評的,有些書根本不值得一評,所以,儘管書評沒有什麼好聽的話,也說明這本書不是最差的。一個人的學術眼界是有限的,自己所撰作的書肯定會有漏洞,所以別人的善意批評是可以接受的,這有利於自己將來在修訂本中把學術水準更推進一步。
西文雜誌的書評,一般都上目錄,在“書評”類下面,先列作者,然後是書名,最後是書評作者名和頁碼。這樣等於給值得評的書做了廣告,讓流覽這本雜誌的人知道有這麼一本書,甚至會引發某些人翻開書評,看看本書的基本內容。因此,一般來說書的作者都是願意自己的書有人評的。在目前中國的雜誌裡,書評的正題往往是一句表揚的話,書名放在副題中,常常沒有作者的名字,這其實不利於對被評的書的學術認定。我在辦《唐研究》時,改變這種做法,採用西文刊物的標題方式,意思就是讓大家一眼看到唐研究領域裡最值得注意的都有哪些書。請大家注意引用這樣的書評時,不能像引用一般文章那樣,只抄寫標題,而是要在前面加上“書評”二字,如:榮新江《書評:羅豐編著〈固原南郊隋唐墓地〉》,《唐研究》第2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555 - 559頁。
西方雜誌的主編,往往就是某些方面的權威學者,所以有些刊物的主編就把出版社寄來的書留下,自己寫書評。最著名的就是《通報》(T’oung Pao)的主編伯希和(Paul Pelliot),他的學術領域十分寬廣,涉及中亞、中國的許多方面,自己的成就很高,所以他所寫的書評也因為具有很高的水準而不被認為是違反了書評約稿的原則。伯希和一生撰寫了大量的書評,他的書評不僅發表在《通報》,也發表在法國《亞洲學刊》(Journal Asiatique)、《法國遠東學院院刊》(Bulletin de l’Ecole Francaised’Extrême-Oreint)等雜誌上,大概由於所寫書評太多的緣故,在伯希和去世以後,他的論著目錄一直沒有被完整地編輯起來。原本聽說京都大學的高田時雄先生準備一個全目,但沒有完成。2001年出版的Hartmut Walravens, Paul Pelliot (1878-1945). His Life and Works——a Bibliography ,包括伯希和的全部論著目錄,還有篇目、主題索引,以及後人有關伯希和的論著目錄。伯希和大量的學術成就,其實有不少包含在他所寫的書評裡。
良好的書評制度,可以使得一本雜誌的書評保持較高的信譽,擁有更多的讀者。目前,在中國越來越多的雜誌已經意識到真正的學術書評的意義,但要建立起良好的書評制度,路還很漫長。
二、有學術貢獻的學術著作值得評
哪些書值得評,一個最基本的原則是:有學術貢獻的學術著作值得評。相反,給一般讀者所寫的通俗讀物,普通的概述或綜述,則不一定在純學術刊物上發表評論。當然,可以在其他刊物上發表評介文字。
值得評論的書,從我們歷史學科的角度來說,包括專著、論文集、史料集、考古報告、學術性的展覽圖錄等。因為書評的一個重要功能是讓讀者瞭解這本書的內容和學術貢獻,所以,要有專家用簡潔的語言,把這些書的內容和成績勾勒出來,特別是一些論文集、考古報告,對於其他專業的人來說,翻看書評以後,可以決定值得不值得去找這本書來讀。
但是,要知道,對一本雜誌來說,不可能找到所有值得評論的圖書的書評作者,所以雖然有的書,我很想在《唐研究》上發表一篇書評,但往往因為苦於找不到合適的撰稿人而作罷。這又說到書評的作者問題了。比如說在中國的唐史學界,我們擁有許多各方面的專家,但老一輩的甚至略微年輕一點的專家學者,受到“文革”大批判的影響,不願意寫書評,這使得在國內找尋一個所評之書的最佳專家的做法,有時難以成功。
因此,我們也約請一些在某一領域學有專長的中青年學者來撰寫書評,幾年的實踐證明,中青年學者不僅有實力寫,而且敢於寫,甚至一些博士生因為較長時間關注一個課題,他們所寫的同一專業領域裡的書評,很有力度,受到讀者的好評。因此,只要大家努力,中國的書評制度可以創造性地建立起來,中國的書評內容也可以充實起來。
在老一輩的學者當中,在寫書評這一點上,周一良先生是個例外。我在《才高四海,學貫八書——週一良先生與敦煌學》中有如下一段介紹:周先生受過嚴格的西方學術的訓練,不論在燕京大學,還是在哈佛大學,因此,他在撰寫論文、劄記的同時,一直堅持寫書評。他對書評的看法,可以從他表彰楊聯陞先生撰寫書評的文字裡體現出來:“我認為蓮生(即楊聯陞)的書評可以媲美法國漢學家伯希和。”從某種意義上講,寫文章是寫自己,只要把自己的研究成果端出來就行;寫書評是寫別人,往往要站在學術史的高度,從方法論上加以評述,有時比寫文章還難。周先生在中國的社會環境下,當然無法和楊聯陞相比,但他寫書評的作法,是許多與他同齡甚至比他年輩還晚的中國學者所不具備的。周先生的書評範圍很廣,從早年的《評岡崎文夫著〈魏晉南北朝通史〉》,到晚年的《馬譯〈世說新語〉商兌》和《馬譯〈世說新語〉商兌之餘》 ,都是按照書評的學術規範,提出了嚴肅的商榷意見。在敦煌學方面,他撰寫過《王梵志詩的幾條補注》,對王梵志詩的校本提出批評意見 。還有《讀〈敦煌與中國佛教〉》,雖然以介紹為主,但也有指正的地方。我們從這些書評中,可以窺見周先生的一些研究方法。他曾特別送我上面提到的《馬譯〈世說新語〉商兌》抽印本,說明他自己對這篇書評的欣賞。
三、今天我們如何做學術書評
(一)學術書評的種類與內容
學術書評有不同的種類,有長有短,長的過萬字,短的只有幾百字而已。一種書評是屬於介紹類的,往往只有500~1000字,把書的內容簡要地介紹一下,如果寫得凝練,也可以看到書評作者站在學術史高度予以的點評。像美國《亞洲學會會刊》(Journal of Asian Studies)、法國《漢學評論》(Reuve Bibliographique de Sinologie)等刊物上的書評,就是這種類型,主要目的是想多包含一些書的書評,使雜誌學術範圍的覆蓋面更加廣泛。劉東主編的《中國學術》發表的書評,很像是往這個方面發展,而這本企圖涵蓋中國學術許多方面的雜誌,也確實應當向這個方面發展,但目前看來,書評量太少。
一般的書評在3000~5000字左右,也就是既可以概述原書的內容,又可以加以評論。這是書評的主要形式,大多數的雜誌採用這樣的書評,我所編的《唐研究》也是如此。還有專門就一本書進行廣泛商榷的書評,稱作“書評論文”(Review Article),字數較多,有的超過10000字。書評論文對於所評之書來說,可謂重磅炸彈。我曾經在《神聖的殿堂——萊頓大學圖書館東方寫本與圖書部》(海外書話2)中舉過一個例子,即《通報》(T’oung Pao)所刊達菲那(Paolo Daffinà)的《評〈漢書·西域傳〉的新譯本》一文,這是對萊頓大學漢學院前院長何四維(Anthony E. P. Hulsewé)教授《中國在中亞:早期(西元前125至西元23年)》一書的批評,發表在《通報》裡 。原書作者何四維先生對我說:看我這本書,一定要看達菲那的書評。可見書評論文的重要。
在我看來,書評的內容應當包括下面幾個方面。
第一是內容簡介,即讓沒有見到書的讀者可以通過你的介紹,大致瞭解這本書的內容。在介紹一些涉及方面較廣的論文集時,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有選擇地重點介紹一些文章,而簡單地介紹另一些文章,或者只列其名或其類別。
第二是從學術史的角度來看本書選題和內容的價值、特點,如果是前人研究過的課題,那麼這本書有沒有新的角度,有沒有新的材料,有沒有新的筆法。如果是前人沒有研究過的課題,或者說研究很薄弱的方面,則從研究的題目和範圍來說明作者的貢獻或尚不完善的地方。
第三是本書的不足,包括題目與內容是否對應,內容包含的範圍是否過窄,以及材料的缺陷和論證邏輯是否合理。在指出別人不足時,要根據自己的研究在理論、材料、研究論著和參考文獻等方面舉出證據,加以論述,避免空論。第四是根據自己的研究加以補正,包括訂正書中的錯誤,補充書中的不足,這些部分一定要在有十分把握的情況下才能寫出來。如果只是根據可以有兩種解說的證據,就不能輕易否定作者的觀點。
最後,對於一些古籍整理、包含新史料的著作,要校勘錯字,以免貽誤後人。
這些只是主要的方面,書評的內容沒有特別的一定之規範,是最容易表現個人學術思想的一種文體,所以你也可以利用書評來發揮自己的學術觀點,因為現在的年輕學者,不可能像陳寅恪那樣,很早就開始給別人寫序、寫審查報告,表述自己的學術思想,因此,你可以利用寫書評的機會,把寫刻板的專題論文時所不能表達的學術思想,通過書評表達出來。
書評的寫作也沒有一定之規,上面所列的幾點,不一定按照上面的次序來寫,比如在介紹內容的同時,就可以用夾敘夾議的寫法,提示優點,指摘缺陷,這樣有時顯得平和一些,但不減書評的分量,我常常採用這樣的寫法。現在中國的一些刊物上的許多書評在寫了百分之九十九的好話以後,最後來一句:“瑕不掩瑜”“金無足赤”“由於……原因,書中也有錯誤之處,相信再版時會修訂”之類的話,是很不好的八股文,說了等於沒說。
我在上面提到的《海外書話》中說:“我平日裡最喜歡讀西文雜誌的書評,它不僅能讓你瞭解所評之書的大致內容及其學術貢獻,還可以從中瞭解到更多的資訊,書評者往往還根據自己的知識來補充該書之不足,特別是從學術史的角度補充參考文獻和相關材料;而且大多數書評都會有批評在內,有時往往是按頁碼順序來一一挑錯。這和我們在國內報端看到的書評迥然不同,因此讀起來就像喝咖啡一樣,精神不時為之一振。”
(二)學術書評要注意的問題
第一,評書不評人,但要瞭解作者。在寫書評時,千萬要記住你可以說這本書如何好,如何差,但切不可說這個作者如何好,如何差。當然,我們最好能夠瞭解這個作者的學術出身、學習和工作單位、已經有過什麼學術成果,這些對於瞭解本書的學術水準是必不可少的。對作者已有的相關成果做一些介紹有時也是必要的,但是,在書評裡不要對作者進行大肆吹捧,更不能對作者加以人身攻擊。
第二,要注意書的出版時間。一般來講,我們往往只評最近一、兩年內出版的新書,對於再版書也主要評新增訂的部分。但有時我們沒有那麼快地得到新書,有時我們需要把幾年當中出版的同類著作放在一起來評。這時候,我們要切記不能用書出版以後新發現的材料來批評作者,應當站在和作者同樣的起跑線上來寫書評。比如我在評劉統先生的《唐代羈縻府州研究》時,注意到他的書基本上完成於1988年,而推遲到1998年9月才出版,所以盡可能避免用1988年以後的新材料說話 ,這些新材料只能給作者做補充,而不能據以批評人家。我過去不認識劉統,由於這篇書評,成了他的好朋友。
第三,不能以偏概全;不能抓住一點,不顧其餘。一個人的精力有限,而且現在學術十分發達,很難把資料和研究資訊全部收集齊全,因此在研究中往往會有一些漏洞,甚至是硬傷。對待這樣的問題是可以指出的,但不要揪住不放,更不要以此否定全書的其他貢獻。過去有人給《唐研究》投稿批評張弓先生的《漢唐佛寺文化史》,我因為用詞太厲害而沒有採用。後來這篇述評發表在別的刊物上,但接受了我們的建議,口氣緩和多了。某位權威學者在其高水準著作中,把一條張大千寫在西千佛洞宋人壁畫榜題中的文字(張大千破壞敦煌壁畫之證)當作宋代的史料來運用,這可是硬傷啊!我撰寫書評時,考慮再三,還是用通信告訴他,沒有寫進書評,因為我覺得太傷人了。
第四,要禮貌用詞,不用“怪圈”一類的語言。因為有些字眼會傷害別人,所以我們儘量不用讓別人有不愉快的語言,而是用事實說話。其實,有分量的書評最容易引起書的作者的反批評,如果書評作者以事實說話,那麼反批評往往是無力的。這時反批評者常用的方法就是以“禮”來干預“法”,批評批評者用詞不當,有失禮法,從道德上給你上綱上線。所以,一定不要用無禮的語言撰寫書評。
(本文原載《出版廣角》2014年5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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